前言
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
气溶胶灭火剂
Aerosol fire extinguishing agent
GA500-2004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
2004-06-04发布 2004-10-01实施
 
    本标准的第4章、第5章为强制性,其余为推荐性。
    本标准技术内容中“灭火性能”是修改采用ISO14520-1《气体灭火系统-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》制订的,“理化性能”是参照GB15060-2002《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》和AS/NZS4487:1997《易安龙自动灭火系统》制订的。并根据其特性增加了燃速、抗震性、热安定性、燃烧产物的腐蚀性、撞击感度等技术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。
   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分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    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、昆山宁华阻燃化学材料有限公司、山西安华灭火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。
   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刘玉恒、戴殿峰、李姝、郑建兵、白利生。
    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解释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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